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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广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广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老一小”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一老一小”工作,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扎实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破解养老托育难题,千方百计满足老年人和婴幼儿的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出台《广安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办区域性最好的养老推进广安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安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市政府与民政厅签署厅市合作协议,成功争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养老托育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全市养老托育服务支撑政策不断完善。
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市投运养老机构190家(含医养结合机构21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4个,农村幸福院388所,养老床位2.8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建成社区老龄食堂6个,解决空巢和高龄老人吃饭难题。健全农村养老“巡访+互助”关爱制度,农村特困供养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托育服务设施发展良好,全市托育机构9家,187家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1217人取得从业资质,共收托3850人。
产业发展持续壮大。深化养老托育服务“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得到全面优化。通过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先后引进养老项目40余个,安康通、传奇兄弟等一批智慧养老企业和以生态、文旅为特色的康养项目落户广安,邻水皇家老年公寓采取“农旅+养老”运营模式,建成后可容纳5000余人入住,为养老服务多样化发展探索了路径。“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500余亩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累计补助民办养老机构1.05亿元,吸引9.25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养老领域。婴幼儿活动硬件设施、生活用品、工具用书等相关产业发展迅速,婴幼儿照护服务产业交流服务平台初步搭建。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广安养老托育服务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
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机遇。“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将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给消费市场繁荣带来重大机遇。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和三孩政策全面实施,老年群体消费总量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增加,发展适合老年人和婴幼儿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将成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十四五”时期,社会对“银发经济”和托育服务的投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庞大的“一老一小”群体和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既能催生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又能有效拓展就业空间。
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挑战。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81.1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到24.9%,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其中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64万人,占19.7%。今后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预计将以每年约2万人的速度增长,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增多,对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调查显示,机构养老中75.8%的机构为基础设施相对较差的乡镇敬老院,民办机构仅占机构总数的22.1%,护理型床位占比仅30.1%,农村养老缺服务、缺人才、缺经费等短板十分突出,老百姓普遍期望政府加强养老设施和养老机构建设。随着三孩政策全面实施,婴幼儿照护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市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约8.58万人,调查显示,超过1/3的被调查对象有托育服务需求,其中对2—3岁幼儿托育的需求最为强烈。当前全市可提供托位5916个,按照2025年全市每千人4.5个托位的目标,缺口达8372个,短板十分明显。
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方式,一体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全市“一老一小”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形成全面覆盖、普惠均等、权责清晰、保障适度、持续发展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框架,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持续发展。
——整体目标
科学研判人口发展形势和变动趋势,坚持问题导向,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强化监管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1+1+1+N”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市级建设1个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建设1个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各中心镇(街道)至少建设1个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站,社区建设N个社会托育服务点,全市托位数达14700个,每千人托位数不少于4.5个,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具体指标
广安市“一老一小”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5年 |
属性 |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约束性 |
2 |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60% |
约束性 |
3 |
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4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
预期性 |
5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
约束性 |
6 |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7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
约束性 |
8 |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 |
超过1人 |
约束性 |
9 |
县级老年大学覆盖面 |
100% |
约束性 |
10 |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5% |
约束性 |
11 |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80% |
预期性 |
12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60% |
预期性 |
13 |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 |
预期性 |
14 |
托育机构保育人员(万人) |
≥0.3 |
预期性 |
15 |
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或持证)率 |
100% |
约束性 |
16 |
新建居住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17 |
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 |
>60% |
预期性 |
18 |
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配置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
应建尽建 |
预期性 |
19 |
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个) |
1 |
约束性 |
20 |
县(市、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个) |
6 |
预期性 |
21 |
新生儿访视率 |
≥90% |
约束性 |
22 |
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约束性 |
23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约束性 |
24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80% |
约束性 |
25 |
0—3岁婴幼儿预防接种率 |
90% |
约束性 |
26 |
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数(个) |
15 |
预期性 |
27 |
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面 |
≥85%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落实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将基本养老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各县(市、区)、园区在2025年前至少建立1所县级失能半失能照护机构,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度残疾、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对象,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依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加快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站),承担辖区内政策宣传、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以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通过入户服务、亲子活动、育儿沙龙、健康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到2025年,市、县(市、区)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面建立,全市中心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站基本建立,婴幼儿家庭早期发展教育指导实现全覆盖,家庭带养能力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其余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敬老院建设标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规划布局以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为中心、乡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骨干、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为网点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服务向农村居家社区延伸。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有效的托管、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质量和管理水平。健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与帮扶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提高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效能。到2023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建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普惠性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普惠养老托育机构集中确认,完成机构申请、承诺、政府确认、签约、公示等,实现所有普惠养老托育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让消费者可识别、政府可监管。依法加大土地、融资、税收等政策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增加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有效降低养老托育机构建设运营成本。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推进市内培疗机构转型,增加普惠养老床位。围绕国家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编制项目,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4.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建立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发布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清单,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设立、注册、备案等提供便利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清理在养老托育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托育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服务中涉及地方保护、排斥养老托育机构参与竞争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在土地、税收、保险、金融、防疫、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广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二)发展便捷化居家社区服务。
5.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建设和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综合体,依法整合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站资源,建设功能互补的养老托育服务驿站,打造一批“一站多点、智慧便捷、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枢纽型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形成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托育服务圈。到2025年,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县城所在镇至少建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广安区、武胜县、邻水县、岳池县各建2家优质服务星级托育机构,前锋区、华蓥市各建1家优质服务星级托育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6.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发展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建设集养老、托育等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全龄互动社区。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慈善力量、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发展互助性养老托育服务,为有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的困难特殊家庭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养老托育服务。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专业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家庭照护床位”。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开展老人家庭成员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物业+养老”等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依托社区社会托育服务点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早期发展干预。到2025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面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7.深入实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工程。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尊重居民意愿,统筹推进适老化、适儿化设施改造,为老年人和婴幼儿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提升,优化出行、就医、消费、文娱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为老年人和婴幼儿提供智能便捷的公共服务。通过政府支持、居民自筹等方式,鼓励家庭根据实际需求、居住环境等情况,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三)促进医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
8.深化医养有机融合。建立以老年医院为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为支撑,家庭医生团队为网底的医养服务网络。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开设率达60%以上,力争实现100%,有序引导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具备业务发展空间、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增设康复、护理病床和养老床位,重点为失能老人提供医、康、养、护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养老服务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项目服务,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医养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成25家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争创1—2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9.促进康养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康养等“候鸟式”“度假式”健康养老模式,推动“养老养生+现代农业”、城市养老综合体等新业态发展。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发展“药膳”“食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四)积极发展老年大学。
10.实施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行动。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推动老年大学办学点、学习网点向边远地区、农村和社区延伸。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所老年大学,县乡村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基本覆盖,老年人就近学习更加方便。〔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11.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大学教学形式,将教学内容与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相结合,开展面授学习、体验学习、网上学习、读书会、讲座、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加大对老年人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依法保障大龄劳动者就业权利,创造老有所为的环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
12.加强社区托育服务点建设。各县(市、区)、园区要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动社区因地制宜,鼓励整合各类资源,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加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社区托育服务点建设。到2025年,广安区、武胜县、邻水县、岳池县各建成10家社区托育服务点,前锋区、华蓥市各建成5家社区托育服务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13.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托育服务规范,依法核准业务范围,招收2—3岁幼儿,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开设托班的幼儿园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每学期向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收托情况,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推送收托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14.推动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推动用人单位以直接办、委托办、联合办等方式,为单位职工提供优质便利的托育服务,解决单位职工子女入托难题。到2025年,各县(市、区)、园区至少开办1家单位福利性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15.创新推进“医育结合”服务模式。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优势,统筹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科医疗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派出儿童心理、儿童康复、中医儿科等专业技术人员,到托育机构、社区托育服务点开设健康讲座,提供咨询服务,共同推进辖区婴幼儿照护指导工作。鼓励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制度,开展医育结合服务,提升机构、家庭科学育儿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六)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产业。
16.实施“养老托育服务+行业”促进行动。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与互联网、文化旅游、餐饮服务、体育健身、物业家政、教育、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企业,鼓励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加强标准引导和行业监管,积极培育养老托育服务行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和1个智慧养老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17.促进养老托育用品制造数字化转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深度应用,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智能养老托育设备及适老化适儿化产品用品,打造展示体验场所,推动智慧养老托育创新发展,培育壮大养老托育用品市场。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开办1个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试点建设集展示、体验和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托育用品展示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18.加强全方位协同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养老托育服务共建共享,利用嘉陵江、渠江、华蓥山等生态资源,协同联动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产业项目合作、专业人才交流和生态旅居养老模式发展,推进与重庆毗邻地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产业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要素
(一)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级层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督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协调处理具体问题。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将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对落实整体解决方案积极主动、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园区,在安排有关财政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遴选有关试点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激励。〔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养老托育体系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养老机构贷款贴息三年;对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适当给予建设补贴和营运补贴。开展市级普惠托育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全市遴选普惠托育示范点20个,符合评选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示范点奖励。落实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三)培养专业人才。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全市职业教育体系规划,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将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评价,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建立养老托育服务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到2025年,全市培养培训5000名养老行业从业人员,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培养培训3000名托育机构保育人员,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持证)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场地保障。科学规划布局养老托育服务用地,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经审批后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系统。落实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政策,政府、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养老托育服务。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鼓励农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发挥集体土地养老托育保障作用,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园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60%以上,新建居住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100%。探索“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实施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考核。〔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五)创新支持政策。推进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改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租赁经营、TOT(移交—运营—移交)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深化城企联动合作,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等方式,创新养老托育领域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可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建设形成共有产权,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运营管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的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一级至五级每人每月补助分别不低于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每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每年不低于2万元。对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再就业岗前培训的养老机构给予培训补贴,每合格录用1名一次性给予补助不低于500元。养老护理员特岗补贴每月最高可达500元;中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养老服务就业补贴最高可达每人3万元。争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优化养老托育领域营商环境,发挥政策的系统集成效应,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六)加强行业综合监管。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监管事项、监管依据、监管措施和监管流程,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监管,监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养老托育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对养老托育机构实施“红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开展专项排查,严防“一老一小”领域非法集资。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七)建设全龄友好环境。依托综合体、服务点、老年大学和社区公共养老托育设施,广泛开展老年人、婴幼儿文体活动,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教育,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发挥好家庭在居家养老育幼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老年人、婴幼儿权益保障,完善各项社会优待。加强“一老一小”宜居环境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创建老年友好型、儿童友好型社区,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发展城市和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1.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项目储备清单(政府投资)
2.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项目储备清单(社会投资)
3.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政策清单
4.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要素清单
附件1
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项目储备清单(政府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
资金 来源 |
组织实施单位 |
养老项目 |
|||||||||
1 |
广安经开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改建 |
2022—2023年 |
护安镇、奎阁街道、新桥街道 |
新(改)建10个养老服务驿站,装修改造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服务用房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
1200 |
9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经开区 |
2 |
广安区肖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
新建 |
2023—2025年 |
广安区肖溪镇上游村 |
建筑总面积7150平方米,其中:养老院建设面积550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1650平方米;另外购置空调、床、床垫、衣柜等设施设备。 |
3600 |
288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区 |
3 |
广安区官盛镇卫生院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建 |
2022—2023年 |
官盛镇卫生院 |
将官盛卫生院二楼、三楼进行改造,建成医养结合中心,养老床位15张,医疗床位20张。 |
150 |
1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区 |
4 |
广安区花桥镇中心卫生院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建 |
2022—2023年 |
花桥镇中心卫生院消河分院 |
改建业务用房3200平方米,拟设置床位100张,配备医养设施设备。 |
350 |
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区 |
5 |
前锋区代市镇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 |
新建 |
2022—2025年 |
前锋区代市镇 |
新建总面积1600平方米,建设床位40张。 |
480 |
384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 |
6 |
前锋区养老服务驿站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前锋区 |
建设养老服务驿站15个,建设老年活动场地2100平方米,配套添置设施设备。 |
105 |
84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 |
7 |
前锋区观阁镇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前锋区观阁镇 |
依托观阁敬老院,配套添置设施设备、文化娱乐、休闲设施。 |
200 |
1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 |
8 |
前锋区公办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前锋区观塘、代市、龙塘 |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等规范,改造面积8000平方米。 |
320 |
256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 |
9 |
华蓥市高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二期) |
新建 |
2023—2025年 |
华蓥市高兴镇 |
特困人员住房、活动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华蓥市 |
10 |
华蓥市禄市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
新建 |
2023—2024年 |
华蓥市禄市镇 |
特困人员住房、活动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
4500 |
36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华蓥市 |
11 |
华蓥市庆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
新建 |
2024—2025年 |
华蓥市庆华镇 |
特困人员住房、活动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
4500 |
36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华蓥市 |
12 |
华蓥市福利救助中心改建项目 |
改建 |
2022—2023年 |
华蓥市双河街道 |
提升改造护理能力。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华蓥市 |
13 |
华蓥市双河等3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
改建 |
2022—2024年 |
华蓥市双河等3个街道 |
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养老设施,完善功能、购买设施设备。 |
1200 |
9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华蓥市 |
14 |
华蓥市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
改建 |
2023—2025年 |
华蓥市双河、禄市、明月等9所敬老院 |
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改造,面积30000平方米。 |
1200 |
9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华蓥市 |
15 |
岳池县羊山湖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顾县镇 |
占地17亩,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主要进行房屋建筑及建筑设备、场地和基本装备的建设,购置室内设施设备。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16 |
岳池县坪滩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
新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坪滩镇 |
占地30亩,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主要进行房屋建筑及建筑设备、场地和基本装备的建设,购置室内设施设备。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17 |
岳池县罗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
新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罗渡镇 |
占地30亩,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主要进行房屋建筑及建筑设备、场地和基本装备的建设,购置室内设施设备。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18 |
岳池县酉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
新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酉溪镇 |
占地30亩,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主要进行房屋建筑及建筑设备、场地和基本装备的建设,购置室内设施设备。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19 |
岳池县罗渡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罗渡镇 |
依托国有闲置资产进行改建改造,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实施功能分区和购置生活、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设施设备。 |
360 |
288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20 |
岳池县石垭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石垭镇 |
依托国有闲置资产进行改建改造,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实施功能分区和购置生活、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设施设备。 |
360 |
288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21 |
岳池县顾县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顾县镇 |
依托国有闲置资产进行改建改造,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实施功能分区和购置生活、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设施设备。 |
360 |
288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22 |
岳池县酉溪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酉溪镇 |
依托国有闲置资产进行改建改造,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实施功能分区和购置生活、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设施设备。 |
360 |
288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23 |
岳池县坪滩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坪滩镇 |
依托国有闲置资产进行改建改造,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实施功能分区和购置生活、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设施设备。 |
360 |
288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24 |
岳池县白庙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建 |
2022—2023年 |
白庙镇中心卫生院 |
对约1000平方米原业务用房进行改造升级,新建医养结合服务附属设施,新增养老床位40张,医疗床位10张。 |
150 |
1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
25 |
武胜县乐善片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
新建 |
2022—2024年 |
武胜县乐善镇 |
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一座,占地面积约10699m2(约16亩),总建筑面积15000m2,绿化面积5700m2,道路及硬质铺装6000m2,设计容纳床位500张,主要设置护理型床位250张,应急隔离安置床位30张。 |
4500 |
36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武胜县 |
26 |
武胜县万善镇平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2—2023年 |
武胜县万善镇 |
新建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床位30张,其中护理行床位15张。 |
360 |
288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武胜县 |
27 |
武胜县宝箴塞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武胜县宝箴塞镇卫生院 |
一期床位40张,在现有房屋基础上进行装修改建,增添适老化设施,新建生活配套设施。 |
260 |
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武胜县 |
28 |
邻水县高滩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高滩镇 |
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打造集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
200 |
1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29 |
邻水县袁市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袁市镇 |
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打造集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
200 |
1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0 |
邻水县丰禾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丰禾镇 |
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打造集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
200 |
1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1 |
邻水县城北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 |
改建 |
2022—2024年 |
城北镇 |
改造升级城北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改建护理型床位45张。 |
150 |
12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2 |
邻水县袁市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 |
改建 |
2022—2024年 |
袁市镇 |
改造升级袁市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改建护理型床位100张。 |
200 |
1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3 |
邻水县丰禾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 |
改建 |
2022—2024年 |
丰禾镇 |
改造升级丰禾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改建护理型床位72张。 |
180 |
144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4 |
邻水县九龙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 |
改建 |
2022—2024年 |
九龙镇 |
改造升级九龙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改建护理型床位130张。 |
250 |
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5 |
邻水县高滩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 |
改建 |
2022—2024年 |
高滩镇 |
改造升级高滩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改建护理型床位100张。 |
200 |
1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6 |
邻水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
新建 |
2023—2025年 |
邻水县鼎屏镇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养老床位500张,建设内容:新建医养结合服务及附属设施。 |
7500 |
60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7 |
邻水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
新建 |
2022—2024年 |
邻水县鼎屏镇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养老床位300张,建设内容:新建医养结合服务及附属设施。 |
4500 |
36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8 |
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新建 |
2022—2024年 |
邻水县丰禾镇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养老床位200张,建设内容:新建医养结合服务及附属设施。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39 |
邻水县九龙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新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九龙镇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养老床位150张,建设内容:新建医养结合服务及附属设施。 |
2250 |
18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40 |
邻水县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城南镇 |
社区医院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养老床位30张。 |
315 |
252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41 |
邻水县兴仁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新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兴仁镇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养老床位100张,建设内容:新建医养结合服务及附属设施。 |
1500 |
1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42 |
邻水县合流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新建 |
2024—2025年 |
邻水县合流镇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养老床位100张,建设内容:新建医养结合服务及附属设施。 |
1500 |
1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43 |
邻水县柑子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新建 |
2024—2025年 |
邻水县柑子镇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养老床位100张,建设内容:新建医养结合服务及附属设施。 |
1500 |
1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 |
托育项目 |
|||||||||
1 |
广安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2—2025年 |
神龙山组团地块C—28 |
总建筑面积8000m2,托位数150个;新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其中3000m2用于托育服务,2000 m2用于培训中心,3000 m2用于办公、管理、宣传、儿童保健、食堂等功能性用房。 |
6400 |
51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 |
广安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2—2025年 |
广安区城区 |
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新建托位100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设备。 |
3000 |
2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区 |
3 |
广安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广安区城区 |
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托位数60—80个。改扩建一个公办托育服务机构。 |
1000 |
8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区 |
4 |
广安市广安区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2—2025年 |
广安区城区 |
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新建托位50个。 |
800 |
64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区妇幼保健 |
5 |
广安区公办幼儿园托育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广安区城区、相关乡镇 |
改扩建13所公办幼儿园托育中心26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备,新增托位330个。 |
2500 |
20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区教科体局 |
6 |
前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前锋区 |
建设前锋区妇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普惠托位150个。 |
3500 |
28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
7 |
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托育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3—2024年 |
前锋区 |
新建幼儿活动场所3000平方米、幼儿休息室1000平方米、厨房,医疗室等配套设施1700平方米及购买设施设备,建设普惠托位100个。 |
2000 |
16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
8 |
前锋区工业园区托育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4—2025年 |
前锋区大佛寺街道 |
新建幼儿活动场所3000㎡,幼儿休息室1000㎡,厨房、医疗室等配套设施1700㎡及购买设施设备,建设普惠托位100个。 |
2000 |
16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
9 |
前锋区龙塘街道托育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4—2025年 |
前锋区龙塘街道 |
新建幼儿活动场所4000㎡,幼儿休息室1500㎡,厨房、医疗室等配套设施1700㎡及购买设施设备,建设普惠托位150个。 |
3200 |
25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
10 |
前锋区六角丘幼儿园托育改造项目 |
改扩建 |
2024—2025年 |
前锋区大佛寺街道 |
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改建部分教室,新增托位数60个。 |
200 |
1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前锋区六角丘幼儿园 |
11 |
前锋区芦溪河幼儿园托育改造项目 |
改扩建 |
2024—2025年 |
前锋区龙塘街道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改建部分教室,新增托位数80个。 |
300 |
150 |
政府投资 |
前锋区芦溪河幼儿园 |
12 |
岳池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岳池县城区 |
扩建公办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筑及设施,扩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规划设置10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培训中心,配套托育服务及培训相关设施设备。 |
1500 |
1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妇幼保健院 |
13 |
岳池县6个镇(街道)办托育服务机构项目 |
新建 |
2022—2025年 |
各镇、街道所在地 |
在岳池县九龙街道、石垭镇、顾县镇、酉溪镇、坪滩镇、罗渡镇分别建设1个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根据各地常住人口数规划在50—100个之间,总托位480个。 |
4800 |
384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
14 |
岳池县中医医院托育服务项目 |
改扩建 |
2023—2025年 |
岳池县九龙街道 |
扩建公办托育服务建筑及设施,规划设置100个托位。扩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
1500 |
1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 人民政府 |
15 |
岳池县余家河托育中心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岳池县九龙街道 |
总面积4000平方米,通过改扩建增加托位100个。建设内容: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 |
200 |
1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岳池县余家河幼儿园 |
16 |
武胜县东方红托育园 |
改扩建 |
2022—2022年 |
武胜县东方红幼儿园 |
室内外活动场地改造,室内墙面软包、沙水池建设以及材料的添加、城市体验区材料的添加、涂鸦区建设以及材料的添加等。设置八个功能室。 |
150 |
12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东方红幼儿园 |
17 |
龙女湖托育园 |
新建 |
2022—2023年 |
龙女湖幼儿园 |
总建筑面积为5800平方米,拟建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拟建托育园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包括室内软包,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改建,设备设施的添置。 |
1000 |
10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龙女湖幼儿园 |
18 |
武胜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武胜县蓓蕾托育中心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正在选址 |
新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托位数100个,总面积10000m2;其中2000m2用于托育服务,5000m2用于培训中心,3000m2用于办公、管理、宣传、儿童保健、食堂等功能性用房。 |
6000 |
60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卫生健康局 |
19 |
邻水县人民医院托育服务机构项目 |
新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鼎屏镇 |
新建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户外面积500平方米,规划设置100个托位。 |
1200 |
9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20 |
邻水县中医医院托育服务项目 |
新建 |
2023—2024年 |
邻水县鼎屏镇 |
新建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户外面积500平方米,规划设置100个托位。 |
1200 |
96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21 |
邻水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
新建 |
2023—2025年 |
邻水县鼎屏镇 |
新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10000平方米,其中托育服务指导中心5000平方米,托育服务机构40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所1000平方米,规划设置8个托班,150个托位。 |
4000 |
32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22 |
邻水县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邻水县 |
规划鼎屏15个公立幼儿园,24个镇公办幼儿园分别改、扩建50—100个托位共计2000个托位50000平方米。 |
10000 |
80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23 |
华蓥市蓥城城区托育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2—2024年 |
华蓥市双河街道 |
总用地面积12000平米,新建5个托育中心,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米,活动场地6000平方米,新增托位600个。 |
4500 |
36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华蓥市卫生健康局 |
24 |
华蓥市托育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华蓥市 |
在公立幼儿园、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改扩建托育服务用房面积6000平方米,新增托位500个,配套设施设备。 |
2000 |
1600 |
中省预算内资金及本级配套 |
华蓥市卫生健康局 |
25 |
华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托育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2—2024年 |
华蓥市双河街道 |
新建业务及配套用房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托位250个,完成设施设备配置。 |
1500 |
1200 |
中省预算内资金及本级配套 |
华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6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幼儿园托育中心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创意路1号 |
改建面积2000平方米,室内外活动场地400平方米,开设托小班3个,托中班3个,托大班3个。 |
350 |
28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中心幼儿园 |
27 |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中幼儿园心托育中心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3—2024年 |
广安区物流大道东段1001号 |
改建面积3000平方米,室内外活动场地800平方米,开设托小班3个,托中班3个,托大班3个。 |
350 |
35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中幼儿园 |
28 |
广安市广安区天星幼儿园配建托育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广安区协兴镇 |
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新增托育位100个。 |
500 |
400 |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 |
广安市广安区天星幼儿园 |
附件2
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项目储备清单(社会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
资金 来源 |
组织实施单位 |
1 |
广安市童芳托育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广安区城区 |
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新增托位75个。 |
1500 |
75 |
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
广安市童芳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 |
广安优贝乐托育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广安区城区 |
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新增托位50个。 |
200 |
50 |
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
广安优贝乐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 |
广安市广安区红黄蓝托育中心 |
改建 |
2022—2023年 |
广安区袁家坝路66号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班级:6个,新建托位100个。 |
350 |
100 |
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
广安市广安区红黄蓝幼儿园 |
4 |
广安区社区优生托育服务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5年 |
5个街道4个乡镇(花桥、悦来、恒升、石笋) |
在5个街道4个乡镇(花桥、悦来、恒升、石笋)改扩建托育服务机构,托位根据各乡镇、街道常驻人口规划在2025年前建成托位数约700个。 |
3500 |
1400 |
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
广安区 |
5 |
广安市广安区小博士幼儿托育爱心园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广安区小博士幼儿园及11个社区 |
在幼儿园及社区建设11个托育爱心园,面积42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800平方米,新增托位150个。 |
500 |
150 |
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
广安市广安区小博士幼儿园 |
6 |
岳池优筑知恩行幼儿园托育服务项目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岳池县九龙街道 |
总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通过改扩建增加托位100个。建设内容: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 |
250 |
100 |
中央投资100万,自筹资金150万 |
岳池优筑知恩行幼儿园有限公司 |
7 |
武胜县远兴实验托育园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武胜县远兴实验幼儿园 |
总用地面积4200平方。 |
200 |
50 |
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
武胜县远兴实验幼儿园 |
8 |
邻水县爱乐祺托育早教中心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鼎屏镇御城路12号 |
改扩建室内面积80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75个。 |
175 |
37.5 |
业主自筹、政府补助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9 |
邻水县智享两岸早教中心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735-201号 |
改扩建室内面积80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75个。 |
175 |
37.5 |
业主自筹、政府补助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10 |
邻水县昂立幼儿园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南段193号附13号 |
改扩建室内面积200平方米,新增托位30个。 |
60 |
15 |
业主自筹、政府补助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11 |
邻水丹尼尔托育早教中心 |
改扩建 |
2023—2024年 |
邻水县鼎屏镇广邻大道139—201号商铺 |
改扩建室内面积600平方米,新增托位50个。 |
100 |
25 |
业主自筹、政府补助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12 |
邻水县学博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鼎屏镇向阳巷145号6栋1单元201号 |
改扩建室内面积650平方米,新增托位60个。 |
120 |
30 |
业主自筹、政府补助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13 |
邻水县天天托育服务中心 |
改扩建 |
2022—2023年 |
邻水县鼎屏镇熙源路459号 |
改扩建室内面积680平方米,新增60个托位。 |
120 |
30 |
业主自筹、政府补助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14 |
邻水县社会资本托育服务投资项目 |
新建 |
2022—2025年 |
邻水县 |
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托育服务(不包含上述7家托育机构),建设10家托育服务机构,投资1000万元,新增托位500个。 |
1000 |
250 |
业主自筹、政府补助 |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
附件3
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政策清单
序号 |
政策名称 |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规划、土地、用房 政策 |
①组织编制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经审批后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系统。②养老设施用地规模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老年人活动场地按每1万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老城区和建成居住区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③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④探索“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托育设施,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业务用房优先用于养老托育设施。 |
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骨干网基本建立,普惠性养老托育设施数量逐步增加。 |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
2 |
报批建设政策 |
①依法简化养老托育服务登记备案程序,建立多部门开办手续一站式办理的绿色通道,切实缩短企业办证时间。②对于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的,在协议明确范围内开设单个服务实体,在登记部门实行备案制,不再单独报批,可合并到总公司统一纳税。③对于利用老旧建筑改造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简化规划等前期手续,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证。④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协调设置室外活动场地。 |
养老托育服务登记备案程序不断简化,施工许可手续办理不断加快。 |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
3 |
财税补贴政策 |
①贯彻落实建设及运营补贴政策,全力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②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水、电、气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③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相关技能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发展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更加有力,养老托育服务技能持续增强。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
4 |
制定《广安市“十四五”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规划》 |
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等内容。 |
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托育服务发展,满足育儿家庭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 |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
5 |
制定《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
明确托育机构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材料清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登录指引等。 |
规范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 |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
6 |
完善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体系 |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评价标准、明确评价流程、受理部门。 |
加强和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 |
7 |
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 |
出台《关于做好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创建主体、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
|
促进全市托育机构管理专业化、营运规范化、服务优质化。 |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
附件4
广安市“一老一小”重大要素清单
序号 |
类别 |
要素名称 |
“十四五”保障举措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配套保障 |
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 |
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无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配建标准的,通过新建、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托育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断提升。 |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
2 |
资金保障 |
贷款贴息 |
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其项目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50%,至项目贷款之日起贴息三年。 |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不断扩大。 |
市民政局 市金融工作局 |
3 |
资金保障 |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的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一级至五级每人每月补助分别不低于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 |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托育服务业,养老托育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不断扩大。 |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
4 |
资金保障 |
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托育机构补助 |
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开展市级普惠托育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全市遴选普惠托育示范点20个,符合评选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示范点奖励。 |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提升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 |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
5 |
人才保障 |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鼓励从事托育事业 |
对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再就业岗前培训的养老机构给予培训补贴,每合格录用1名一次性给予补助不低于500元。养老护理员特岗补贴每月最高可达500元;高中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养老服务就业补贴最高可达每人3万元。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托育机构保育人员至少达3000人以上。 |
提升养老托育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6 |
标准规范 |
加强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 |
推动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支持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制定《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规范》《家政服务医院陪护服务规范》等团体标准。 |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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