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我要纠错 |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常态化治理,推动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市应急局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并结合上一轮防火期的做法,起草了《广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采纳,形成了《广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三、主要内容
《广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共10个部分,包括明确森林防火期、划定森林防火区、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强化宣传教育、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安市人民政府 www.tergek.com
网站标识码: 5116000002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
蜀ICP备18036616号-1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