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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安日报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
12月1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联合会商,12月15日起气象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5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印发了《关于12月15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的警示函》《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及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污染变化情况调整应急级别或结束应急,并将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实施情况督查,实行问效问责。
建议儿童、老年人,患有心脏病、肺病、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教育部门指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症,增加医护人员;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同时,倡导广大市民选择文明出行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记者 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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